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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年河南省和我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0 阅读量:

各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243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09年我院省、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评选依据:请各系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认真组织评选。
二、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名额见附件《2009年省、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要求:
各系要加强领导,有专人负责,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四、材料上报:
各系要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内容统一用小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打印。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学院推荐名单总表和评选情况报告一式一份,于2009年4月30日17:00前,以系为单位报送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随报系推荐名单总表电子版。以上所需表格请到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大学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rxy.edu.cn/job)上下载。
联系人:王明好  谢艳丽  
电话:6392652
电子邮箱:hrxyjyb@126.com


附件:
1、2009年省、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5、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学工部
                                        二0 0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