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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左琳杰同学解除协议书申请补办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4 阅读量:
2014级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左琳杰同学已与工作单位(郑州市宇华实验学校)解除协议,身份证号:412721********2640,现已递交书面申请要求补发新的协议书,原协议书已收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向信阳学院招生就业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6月3日
联系电话:0376-3011817
Email:xyxyjy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