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现就做好我校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我校2026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照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从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申请(9月5日至9月20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因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及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二)高校审核(9月5日至9月25日)。学校将通过申报系统(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逐一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一是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二是对于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学校将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毕业生。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毕业生只需提交系统审核表。对系统审核不通过且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申请后通过系统下载、填写人工审核表(见附件),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学校进行人工审核。
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和已通过人工审核的申报人员需将系统导出的申请表或认定机构盖章后的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和相应证明复印件及社保卡银行帐户存取款记录或转帐明细单截图(一式2份)等材料上交至所在学院,所在学院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予以最终确认,并于9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补贴明细表、汇总表及其电子版汇总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学校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含个人申请材料、校内公示名单和补贴明细表、汇总表及其电子版)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审核。
(三)人工审核(9月5日至9月25日)。对申报过程中系统审核未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需要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校进行人工审核。申请人需填写纸质人工审核用申请表并加盖县及以上资格认定机构公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至所在学院,各学院于9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汇总提交至招生就业处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通过的,学校在系统里标注并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复核及公示。各地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公示通过名单上传系统,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当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系统备案。
(五)拨付资金。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详细讲解补贴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在材料收取报送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学生个人信息、申领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因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无法申领补贴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个人负责。毕业生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三)申领人如需办理社保卡,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五、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电话:0371-69690414
邮箱:hnsrstjyjqnz@163.com
咨询电话:
信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376-7676823
信阳学院招生就业处:0376-3011817;xyxyjyb@126.com
材料报送地址:浉河校区综合楼102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附件:1.各地市一次性求职补贴负责机构联系方式
2.各地市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残联部门联系方式
3.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系统审核用
4.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用)
5.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明细表
6.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