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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3 阅读量: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4号)、《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豫人社〔201993)及《关于做好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我校2020届、2021届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将于20203月底前发放到位,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将于202010月底前完成。补贴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当地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学校公示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一)网上申报(2020届毕业生于即日起至221日,2021届毕业生于83日至94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其中,学籍证明复印件或申请者学籍名单由学校统一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当地人社部门。

(二)系统审核(2020届毕业生于224日至28日,2021届毕业生于97日至18日)。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由人社部门以学校为单元提取申报信息并按困难类别分别发送有关职能部门;省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利用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校验审核,并将通过人员名单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省人社部门,由省人社部门将通过人员名单标记校验结果,回写至信息系统。

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应与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进行比对,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人工审核(2020届毕业生从即日起至36日,2021届毕业生从83日起至925日)。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学院初审完成后于225日前(暂定,此时间节点为2020届毕业生学院上报时间节点,2021届毕业生上报时间节点将另行通知)将申请材料汇总提交至招生就业处进行人工审核校验。相关学院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人工审核,严格审查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

(四)汇总审核并公示(2020届毕业生从39日至25日,2021届毕业生从2021928日至1016日)。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和已通过人工审核的申报人员需将系统导出的申请表或认定机构盖章后的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和相应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等材料上交至所在学院,所在学院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予以最终确认,并于33日前(暂定,此时间节点为2020届毕业生学院上报时间节点,2021届毕业生上报时间节点将另行通知)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补贴明细表、汇总表及其电子版汇总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学校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信阳学院就业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含个人申请材料、校内公示名单和补贴明细表、汇总表及其电子版)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审核。

(五)及时拨付资金(2020届毕业生3月底前,2021届毕业生10月底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运用多种渠道加强补贴政策及申领发放工作宣传,确保学生知晓政策,并将申请操作说明向学生公告,帮助其顺利申领。

(二)各学院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五、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信阳学院招生就业处:0376-3011817xyxyjyb@126.com

材料报送地址:招生就业处(综合楼102办公室)

附件:

1.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3.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