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9 年我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我校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9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其中: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毕业生(含脱贫攻坚期间的已脱贫户毕业生)。
特困人员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 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报。2019年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就业服务大厅”(http://222.143.34.190:8081/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材料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如有关户籍原件)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毕业生在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时可事先将相关证明材料交与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待学院审核后再进行上传,以免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系统审核不通过。
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除在网上填写个人基础信息、上传相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签署申请承诺外,还需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1),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交到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学院初审完成后于3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汇总提交至招生就业处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二)上级主管部门信息比对。2019年4月15日前,省人社部门通过系统以高校为单元提取申报补贴信息明细表(附件2)按困难类别分类发送省民政、扶贫、残联等职能部门。申报人相关信息将与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省残联“残疾人证信息库”、省扶贫办“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比对。
第3类困难类别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将按照数据共享机制与系统内已有数据库直接审核校验。通过系统校验的可免予上传助学贷款证明材料;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可按人工审核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省民政、扶贫、残联等职能部门通过各职能部门信息数据库重点比对申报人员困难资质是否属实,对申报信息逐一标记比对结果,同时将通过人员名单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省人社部门,由省人社部门将通过人员名单的标记校验结果信息回写至信息系统。
(三)学校集中审核、公示。2019年4月21日前,学校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学校将重点审核困难毕业生申请材料是否完备。对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报人,学校仅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不收取纸质材料。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和已通过人工审核的申报人员需将系统导出的申请表或认定机构盖章后的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相应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上交至所在学院,所在学院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予以最终确认,并于4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表(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补贴明细表、汇总表及其电子版汇总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学校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信阳学院就业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含个人申请材料、校内公示名单和补贴明细表、汇总表及其电子版)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审核。
(四)终审及资金发放。
2019年5月15日前,当地人社部门将对初审核合格的资助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在人社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当地人社局对无异议的审核信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直接支付方式,实现资金直补到人,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中。财政部门直补到人确有困难的,也可通过人社部门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精心组织实施,积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补贴标准、主要用途,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并明确告知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位的,后果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要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五、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信阳学院招生就业处:
0376-3011817;xyxyjyb@126.com
材料报送地址:招生就业处(综合楼102办公室)
附件:
1.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3.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附件:信阳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