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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超华同学解除协议书申请补办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4 阅读量:

2015级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的张超华同学已与工作单位(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解除协议,身份证号:500235********7018,现已递交书面申请要求补发新的协议书,原协议书已收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向信阳学院招生就业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26日

联系电话:0376-3011817

Email:xyxyjy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