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培养我院学生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的高尚品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1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学〔2011〕86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1年我院省、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请各系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认真组织评选。
二、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名额见附件《2011年省、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要求:
各系要加强领导,有专人负责,确保评选质量。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规定的比例推选出候选人名单,并在校园内进行公示。
四、材料上报:
各系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内容统一用小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打印。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推荐名单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于2011年3月7日10:00前,以系为单位报送至就业办公室,不符合评选条件和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谢艳丽 秦金峰
电 话:6392652
电子邮箱:hrxyjyb@126.com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招生就业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