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申报及2011年立项课题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3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27号)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研究工作。现就2012年课题申报及2011年立项课题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有关要求,以中原经济区建设对全省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全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热点、难点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政策研究,重视基础研究,加强应用研究,注重学术观点和研究方法创新,强调实证研究,着力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使用效益,增强理论研究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基本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的原则;坚持研以致用、适度超前,有所创新的原则;坚持诚实、公开、公正原则;遵守知识产权规定,遵守声明与回避原则规定。
三、选题范围
2012年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列出了若干选题领域和范围。申报者根据指南和实际,自行设计2012年申报课题。课题类别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大类。
四、2012年课题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者根据年度《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填写《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每项课题需报送《申报表》及《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以下简称《论证活页》)各一式4份。
(二)2012年度立项课题《申报表》、《论证活页》等相关材料(同时提供材料电子版,电子版需建立一个文件夹,并以“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姓名 课题名称”命名。),请各单位于3月22日10:30交到就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专项课题予以评审,并择优向河南省教育厅推荐。
五、2011年立项课题结项要求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立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1〕422号)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督促2011年已立项课题按时结项。课题立项后,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完成期限一般为2~3年。
(一)申请结项条件。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课题《申报表》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2.最终成果由课题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课题其最终书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课题已正式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二)提交材料要求。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结项审批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毕业生就业、科研主管部门(无此机构者直接报省教育厅就业中心)审核合格后报送省教育厅就业中心。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结项形式为论文的课题,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结项形式为著作的课题,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1份。4.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其它复印件、专家鉴定原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要连同《结项审批书》一起装订成册。5.课题申报时的《申报表》复印件1份。
(三)结项材料要求。结项材料要符合以下要求:1.研究成果不能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2.提交材料要真实,杜绝抄袭剽窃现象。3.课题实际完成人要与原计划一致(有人员调整的,须提交课题主持人签字的文字说明;课题负责人变更的,须按规定另行办理变更手续)。4.经费使用要符合规定。
(四)材料报送时间。课题结项材料,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2日。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出延期申请,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
六、组织管理
(一)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研究的领导管理机构为河南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机构为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承办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我院负责单位为招生就业部
(二)各单位要认真坚持以科研促改革、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科研工作。要深入研究,大胆创新,用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水平。要按照《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论证,确保2012年度课题申报质量和2011年度课题顺利结项。
 
联  系 人:谢艳丽
联系电话:6392652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招生就业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