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豫毕指〔2012〕31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3年我院省、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请各系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认真组织评选。
二、评选比例: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名额见附件《2013年省、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要求:各系要加强领导,有专人负责,确保评选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各学年综合测评结果,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拟定初步人选,经系审核并公示后确定正式人选,并报招生就业部审定。
四、材料上报:各系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字体统一用宋体小四号)一式两份,推荐名单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省级材料于1月16日10:00前,院级材料于3月15日10:00前,以系为单位报送至就业办公室,不符合评选条件和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 系 人:谢艳丽 秦金峰
电 话:3202212
电子邮箱:hrxyjyb@126.com
附件: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招生就业部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