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徐晓凡同学已与工作单位(郑州市宇华实验学校)解除协议,身份证号:411521********0525,现已递交书面申请要求补发新的协议书,原协议书已收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向信阳学院招生就业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