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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没找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回原籍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发布时间:2011-01-11 阅读量:

教育时报讯(记者槽清源)没找到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9月1日后回到原籍,可在当地免费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标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精神, 9月5~25日,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针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月” 活动。

  在“就业服务月”期间,对9月1日后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县)综合服务场所开设专门窗口,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并免费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时, 我省劳动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对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根据他们自己的意愿,组织其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并根据当地有关规定,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标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同时,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小额贷款的,由小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要落实免收费的有关政策。